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贵定县畜牧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阳宝大道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2.58亩,主要建设生猪屠宰车间、检验检疫、血制品加工车间、肉制品加工车间、污水处理区等,年屠宰量50万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兴财
电话:******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阳宝大道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昌金
电话:******
邮箱:******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壹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调查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经过预测、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提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减缓与防治措施,为项目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级阶段,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八、公众参与有效时间
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2025年4月3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贵定县畜牧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阳宝大道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2.58亩,主要建设生猪屠宰车间、检验检疫、血制品加工车间、肉制品加工车间、污水处理区等,年屠宰量50万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兴财
电话:******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阳宝大道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昌金
电话:******
邮箱:******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壹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调查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经过预测、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提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减缓与防治措施,为项目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级阶段,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八、公众参与有效时间
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