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6,314.2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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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房屋修缮 需求描述 产业园北区屋顶玻璃固定维修项目,详见附件。 | ¥86,314.20 | 1(项) | ¥86,314.2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4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档
- (一)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起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协助。
- (四)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项目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86314.2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046.9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需按此填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的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服务中心
- 联系人:文海军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服务中心
- 联系人:金京善
-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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