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25HEFQZ0020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4月10日
******有限责任公司复合碳源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坤路1号第2幢12429室
中标单价:1898元/吨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00019
中标单价:1889元/吨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
******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
联系人: 吴方涛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万秉烛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产权交易******集团4楼,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有限公司纪检提出投诉,联系人:谢主任,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04月10日